【本文转载自人民出版社1959年 仅供学习参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4、剩余价值的生产 资本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
劳动力的价值和劳动力在使用过程中所创造的价值,是两个不同的量。这两个量的不同是资本主义剥削的必要前提。
在上述例子中,资本家用了4元雇用工人,获得工人劳动所创造的8元价值。资本家收回最初预付的资本,并得到4元的增殖或盈余。这个增殖就是剩余价值。
剩余价值是雇佣工人的劳动所创造的并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超过雇佣工人劳动力价值的价值。因此,剩余价值是工人的无酬劳动的结果。
在资本主义企业中,工作日分成两部分,即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雇佣工人的劳动分成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工人在必要劳动时间中再生产自己劳动力的价值,在剩余劳动时间中创造剩余价值。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工人劳动就是资本家使用劳动力商品的过程,或者是资本家榨取工人剩余价值的过程。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过程有两个根本特点:第一、工人在占有工人劳动的资本家的监督下工作。第二、不仅工人的劳动而且他的劳动产品也属于资本家。劳动过程的这两个特点使雇佣工人的劳动成为沉重可厌的负担。
资本主义生产的直接目的是生产剩余价值。与此相适应,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只有创造剩余价值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如果工人不创造剩余价值,他的劳动就是资本所不需要的非生产劳动。
资本主义剥削不同于以往的奴隶占有制和封建制的剥削形式,它是被掩盖着的。雇佣工人把劳动力卖给资本家,骤然看来,这种交易像是商品所有者之间的普通交易,是合乎价值规律的商品和货币的普通交换。然而,买卖劳动力的交易只是表面形式,在这种形式后面隐藏着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亦即企业主不付任何代价而占有工人的无酬劳动。
在说明资本主义剥削的实质时,我们假定资本家雇用工人是把价值规律决定的工人劳动力的全部价值付给工人的。以后研究工资时将要说明,劳动力的价格与其他商品的价格不同,它照例低于劳动力的价值。这就更加扩大资本家阶级对工人阶级的剥削。
资本主义使雇佣工人有劳动的可能,从而有生活的可能,这只是因为工人白白地替资本家做了一定时间的工作。工人离开一个资本主义企业,即使很幸运地能走进另一个资本主义企业,但他还是受同样的或更大的剥削。马克思在揭露雇佣劳动制就是雇佣奴隶制时指出,罗马的奴隶被铁链锁住,而雇佣工人则被看不见的绳子缚在他們的所有者那里。这个所有者就是整个资本家阶级。
雇佣工人的无酬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是资产阶级不同集团即产业家、商人、银行家和土地占有者阶级不劳而获的收入的总泉源。
剩余劳动并不是资本的发明。在任何地方,只要社会是由剥削者和被剥削者组成的,统治阶级总在吸吮被剥削阶级的剩余劳动。在自然经济统治的条件下,奴隶主和封建主把奴隶和农奴的剩余劳动的绝大部分产品直接用来满足自己的需要和癖好;与此不同,资本家把雇佣工人的剩余劳动的全部产品变成货币。资本家把一部分货币用来购买消费品和奢侈品,把另一部分货币再投入企业,作为带来新的剩余价值的追加资本。因此,照马克思的说法,资本对剩余劳动显露出真正豺狼似的贪婪。
马克思说:“资本主义生产的经常的目的,在于用最低限度的预付资本生产最大限度的剩余价值或剩余产品。”[1]
这个目的是用扩大生产和不断加强剥削雇佣劳动的办法达到的。
追逐剩余价值引起资本家之间的激烈竞争,使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日益扩大,技术发展和生产力提高。以往任何一种剥削制度,不论是奴隶制度还是封建制度,都没有这种促使生产扩大和技术发展的力量。
追逐剩余价值,使劳动与资本之间的对抗性矛盾加深,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加剧,使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具有极端矛盾和不平衡的性质,造成生产力的巨大浪费。
剩余价值的生产是资本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马克思写道:“剩余价值的生产或利润的获得,是这种生产方式的绝对规律。”[2]
这个规律的实质是以扩大生产、发展技术和不断加强剥削雇佣劳动的方法,保证为资本家创造尽可能多的剩余价值。剩余价值的生产是资本主义运动的经济规律,它使资本主义的矛盾必然增长和加深。
列宁把剩余价值学说称为马克思经济理论的基石。马克思揭露了资本主义剥削的实质,给了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关于资本主义制度下阶级利益调和的说法一个致命的打击,并在工人阶级摆脱资本压迫的斗争中以强有力的思想武器武装了他们。
注:
[1] 马克思:《剩余价值学说史》,(《资本论》俄文版第4卷),1957年俄文版,第2部第552页。
[2] 马克思:《资本论》,1957年人民出版社版,第1卷第77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