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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今天(8月6日)对外发布了《关于接续推出和优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再推出和优化五方面28条便民办税缴费举措,重点聚焦支持民营企业为主体的广大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促进新出台的一系列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更好落实落细。《通知》专门明确:对纳税人因各种原因未在今年7月征期内及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可在8、9月份由纳税人通过变更第二季度(或6月份)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的方式补充享受。同时,税务部门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收集编发研发项目鉴定案例,帮助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充分准确享受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