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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口”条件
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在一起,户口本的地址和父母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地址一致,户口本的地址和实际居住地一致。
户籍在九龙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参照三对口”入学条件。报名时除了出具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之外,还需出具九龙坡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无房证明,因父母离异而只能出具单亲无房证明的,还需出具父母离婚证和子女抚养权证明。
除了“三对口”条件,还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六年一户:招生地段内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提供一户家庭子女入学。
2.提前一年: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于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落户到学校的划片范围,即为满足“提前一年”落户的条件。
3.不满足以上条件的区内户籍适龄儿童,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