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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旧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于2011年4月6日由财政部以财会20115号印发。
2、该《规定》分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按照新制度对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进行追溯调整、按照新制度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新账、会计报表新旧衔接5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