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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侦破一起交通肇事逃逸顶包案件,有力打击了交通肇事逃逸违法行为,保护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4月19日凌晨2时23分许,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办案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在临川区上顿渡镇临川一小旁桥面路段,报警人李某称其驾驶小轿车与两辆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现场有两人受伤。
办案民警迅速抵达现场,并向报警人李某了解相关情况。但在现场询问“驾驶员”李某事故发生经过时,办案民警敏锐地察觉到李某含糊其词、语焉不详,并且事故发生时间与报警时间相隔很久,不符合现场报警的规律。种种可疑迹象引起了办案民警的警觉,为进一步查清事情真相,民警当场扣留了“驾驶员”李某的驾驶证,并口头传唤其至事故处理大队接受询问。然后同步组织警力对现场展开调查。经过办案民警走访摸排和深入调查,最终确定驾驶员另有其人,李某其实是“李鬼”。
在掌握李某顶包的确凿证据后,办案民警随即对“驾驶员”李某展开心理攻势,劝其主动交代事实经过,争取从轻处理。在铁的事实面前,李某也不再“演戏”,此次事故的真正肇事者是他的朋友吴某。
经过办案民警的持续努力,于次日将肇事逃逸的吴某抓获。最终,吴某和李某两人对弃车逃逸和顶包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二者均被依法处理。(瞿书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