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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消息,苹果最近在中国市场真事诸事不顺。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7月6日,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法院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执行标的为6442元。
资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法定代表人为伽泰杰(Tejas Kirit Gala),注册资本4500万美元,由Apple Operations International Limited全资持股。
值得注意的是,上周闹得沸沸扬扬的苹果虚假广告宣传一事,被罚款3万元的主体同样是该公司。
公示内容显示:当事人在网站“iPhone年年焕新计划”主页页面为其推出的iPhone年年焕新计划发布广告。广告中有“升级到新款iPhone,轻轻松松”“如欲加入iPhone年年焕新计划,只需购买指定新款iPhone,并在同一笔交易中加购AppleCare+服务计划,即可加入其中”等内容。
经调查,年年焕新计划为当事人推出的可升级iPhone,并提供AppleCare+服务的保障计划。
在实际执行中,iPhone年年焕新计划不可与商务折扣同享。当事人将上述限制条件写于跳转页面的“参与iPhone年年焕新计划,你即同意下述条款与条件”条款中,未在上述主页广告中予以标明。
上述广告内容由当事人自行编辑制作及上传发布,可追溯的发布日期为2020年10月23日。
2021年8月底,当事人对上述内容予以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