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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交警部门就根据群众举报依法查处了一名滥用远光灯“亮瞎人眼”的司机林某。
近日,我市公安交警部门接到一群众举报,称在8月15日晚8时许,其驾车经过濠江区宝峰岩景区门前路段时,后方一辆号牌为粤D/MR***的白色小汽车在行驶过程中,不断闪烁异常刺眼的远光灯“轰炸”其车辆,严重影响行车安全。
交警濠江大队一中队接报后立即开展核查工作,在确认了举报事实后,迅速锁定该违法车辆,并通知该车驾驶员林某到中队部接受调查处理。8月22日,林某来到中队部接受处理,对自己当天的交通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民警对林某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指出滥用远光灯的严重危害性,并告知其远光灯应在路遇照明不良、路况不佳等情况下使用,否则会严重影响他人的行车视线,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要求其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认识了解远光灯的正确使用方法,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随后,交警部门依法对林某处以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交警部门再次提醒,各位驾驶员夜间行车时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正确使用远光灯,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编辑:悦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