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父母离异子女的出生户口登记办理指南
(相关资料图)
受理单位: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程序: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受理条件:子女在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时(不满6周岁),父母已离婚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向有抚养权一方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材料产全,当场办理。
应提交的材料
1.落户方出生登记申请
2.《出生医学证明》
3.落户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父母《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也可持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或离婚民事调解书。
特殊情形
对于6周岁及以上大龄儿童申报出生登记落户的,还需由民警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形成书面材料,制作3份以上知情人询问笔录,并进行人像、DNA打拐比对排除后,报分局审核后办理。
咨询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