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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张梦含 记者 李子璇)日前,淮安小王到洗浴中心洗澡,却不慎摔倒在浴池台阶上,造成肋骨骨折,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小王将洗浴中心起诉至淮安市淮安区法院,要求浴室来赔偿他的损失。
△洗浴中心未铺设防滑垫
现代快报记者从淮安区法院获悉,一天下午,小王照例来到自家楼下洗浴中心洗澡,正当他从泡澡池出来准备搓澡时,不慎摔倒在泡澡池的二层台阶上,造成肋骨骨折,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小王认为洗浴中心没有尽到安全管理义务,事后也没有积极赔偿,一怒之下将洗浴中心起诉至淮安区法院,索要各项赔偿合计 16 万余元。
庭审中,洗浴中心辩称,地面铺设的是防滑地砖,已在门口及洗浴区多处张贴安全提示标语,小王摔倒是因为其自身原因,洗浴中心不应当承担责任。同时,浴室管理人员还提交了数张墙面张贴安全提示标语的照片作为证据。
双方各执一词,为了厘清事实真相,办案法官依职权调取事发当时接处警视频记录。通过仔细观看,发现事发时洗浴中心并未张贴任何安全提示标语,其当庭提交的照片系事后补贴。
法官又来到浴室现场勘查,发现洗浴中心泡澡池第二层台阶并未铺设防滑地砖,极易发生滑倒事故。 因此,法院经审理认为洗浴中心作为经营场所,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一定责任。同时洗浴中心作为特殊场所,消费者自身应当尽到高于一般的注意义务。最终判决洗浴中心承担 30% 的赔偿责任。判决后,小王及洗浴中心均未上诉。(通讯员供图)
(编辑 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