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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有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具体有婚姻家庭、继承、房屋、宅基地使用权及其他不动产等纠纷。
二、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流程:
1.立案:去被告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起诉,申请立案,材料齐全,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7天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7天内裁定不予受理并通知当事人。
2.案件受理阶段:立案庭将卷宗材料移交承办人,送达起诉书,指定答辩、举证(委托律师的可由律师代为举证,需要写委托代理书),确定开庭审理时间,做审理前准备工作。
3.调解:处理民事案件以调解为主。凡可以调解解决的,就不要用判决,需要判决的,一般也要先经过调解。处理离婚案件,必须经过调解,调解要尽量就地进行。
4.开庭审理:通过开庭审理,审判人员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民事案件的事实进行客观的认定。
5.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一般应由第一审人民法院负责执行。若对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拒不执行,当事人可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三、民事诉讼立案一般需要七天。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当事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之内进行立案受理。不予立案的,应当对当事人作出裁定书。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