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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记者|田佳宁
4月24日,江西证监局发布了1张警示函,剑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
警示函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在开展基金销售业务中,省分行及部分下辖分、支行存在基金销售业务部门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低于该部门员工人数的一半等问题。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四项、第五十三条规定,江西证监局决定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加强基金销售业务的合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