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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民警,很多人都不陌生,他们一年365天,一天24小时,122指令、群众求助,现场勘察、责任认定、调解事故、交通肇事、涉嫌酒驾案件查处让他们始终走在路上。31岁的王浩楠就是其中的一员。
8月24日,记者在长治市交警支队二大队事故中队见到王浩楠时,他刚好结束轮流值全天班。稍作休息后,由于当天约了当事人见面,他便继续上正常班。
“要胜任一个岗位,就必须坚持学习,增强素质,努力做‘复合型’人才,才能做到永不落伍。”从入警的那一天起,王浩楠就深知要“勤”字当头、“苦”字为先,只有练就过硬的业务本领,才能胜任日益繁重的工作需要。工作之余,他还主动学习了事故处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处理流程,从处理违法、处理事故现场、处理简易事故,不断地向同事请教,不会就多学,严格要求自己,在实践中探索新途径、新方法,并运用于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在不断地积累学习中,王浩楠早已从“菜鸟”变为“老手”,如今,各类事故处理都能独当一面。
“他一直是我们二大队的业务骨干,为人谦逊,勤奋好学,对待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办起案子来很‘拼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教导员申国栋这样评价王浩楠。
2021年6月15日凌晨,英雄南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现代轿车被一辆奥迪车碰撞。在现场勘查中,尽管对方车辆司机与乘客都指认李某为奥迪车驾驶员,但根据办案经验,王浩楠怀疑李某并不是奥迪车的真正驾驶员。经过三个多小时取证调查后,李某终于承认他朋友王某才是真正的驾驶员,最终王某迫于压力终于承认。仅经过六个多小时,便破获了这场发生在凌晨的交通事故逃逸案。
处理交通事故,不只是责任认定那么简单,每一桩事故都涉及当事人双方的切身利益,牵动着几家人的心。王浩楠总是详细了解再仔细核查每一个细节,用通俗易懂的话、耐心的态度、真诚的同理心,依法依规处理每一场交通事故。
5月12日,潞州区延安南路发生一起两辆电动车相撞的肇事逃逸案件。刘某骑无牌电动二轮车与骑电动自行车的宋某相撞,致宋某受伤,事发后刘某竟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由于肇事车辆没有悬挂非机动车号牌,使案件侦破难度陡然增加。同时伤者宋某诊断结果显示其腰椎骨折,达到轻伤二级。面对案件推进与伤者家属的双重压力,王浩楠及时调整思路,提出通过倒推车辆来车行驶方向轨迹的方式进行调查,在强大的证据面前,刘某对他肇事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等待刘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我们的职责就是守护道路交通安全,依法为受害人讨回法律公道,当看到当事人如释重负般的表情,那一刻所有的疲劳一扫而光。”王浩楠说。参加工作10年来,他先后参与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搜证、现场勘查万余起,侦办简易程序事故1000余起,一般交通事故100余起,死亡事故20余起,辖区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率达到100%。(来源:上党晚报 王晶晶)
编辑: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