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前,对公司 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
前认可意见的相关议案及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会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度预计
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袁坚刚 胡旭东 曹衍龙
日期: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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